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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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pril 9, 2018

2018年經濟擔保書(I-864)的貧困線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每年都會發佈最新的為移民申請作經濟擔保(I-864)的收入水平指南。這份指南是根據美國衛生與人類服務部(HHS)公佈的當前貧困線而定的。

擔保人通常需要證明他們的收入水平比美國貧困線高出125% (以家庭為單位),才能為其有移民意向的家庭成員作擔保。舉例來說,根據下表所示的2018年指南,若要為一個兩口之家作移民擔保,擔保人的年收入至少要達到20,575美元。(阿拉斯加和夏威夷除外,這兩個州有更高的收入要求)。


家庭人數
48個州特區,美屬維爾京群島,關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
阿拉斯加州
夏威夷州
貧困線的125%(美元)
2
20,575
25,725
      23,662
3
25,975
32,475
      29,875
4
31,375
39,225
      36,087
5
36,775
45,975
      42,300
6
42,175
52,725
      48,512
7
47,575
59,475
      54,725
8
52,975
66,225
      60,937


每多一人多加5,400美元

每多一人多加6,750美元

每多一人多加6,212美元

如果經濟擔保人的收入水平低於貧困線,其有意向移民的親屬可能會被認定為“公眾負擔”(public charge)而被拒絕入境。移民法案212(a)(4) 部分規定,親屬移民或技術移民的家屬必須證明他們不會對美國社會構成經濟負擔。

I-864經濟擔保書用於判斷有移民意向的申請者是否擁有足夠的經濟支持。填寫I-864表格並非一件簡單的事情。事實上,有很大一部分移民申請延誤或被拒絕的原因就是沒有正確填寫相關的I-864經濟擔保書。申請人通常也就是擔保人,如果申請人的收入達不到收入下限的要求的話,可以由另一個作為共同擔保人來提供經濟擔保。擔保人和受益人都可以用他們的資產,如房地產、股票、債券、現金等等來滿足I-864表的要求。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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